| 项目编号 | SDLQ2025HW107042 | 项目名称 | 塔式起重机 |
| 项目所在地 | 临沂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 计划供货期 | 包件1供货周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7年01月01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2.1 项目概况 | 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境内,计划工期:2025年2月25日至2027年4月30日,项目总合同额2.93亿元。 根据项目工程施工需要,计划租赁塔式起重机12台,总需求数量12台,已租赁0台,本次租赁12台,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本次租赁要求设备技术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租赁方要求。 | ||||||||||||||||||||||||||||||||||||||||
| 2.2 采购范围 | 本次拟需租赁塔式起重机12台以及配套扶墙24道,预计租赁11个月 | ||||||||||||||||||||||||||||||||||||||||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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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 资质资格要求 |
包件1:
1.报价人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限制所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具有相关有效许可证明;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出租商负责安拆或者委托第三方安拆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资质证明。 3.现场配备的安装拆卸及塔式起重机司机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提供证书)。 4.有拟投入设备的使用权并保证设备具有:1、产品合格证;2、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3、产权备案证明;4、设备出厂时间必须为 2021 年 1月 1 日之后(附购买凭证、设备照片、铭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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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包件1: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报价人必须提供纳税证明资料(税收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填发日期应在本次采购要求的截止递交第一轮报价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两年左右;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报价人,从成立之初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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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包件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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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无 | |
| 信誉要求 |
包件1: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未列入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失信供应商列表且未在处理期内;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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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包件1: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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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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