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B-WLNY-D2025010449
2.3 项目概况:金鸡滩煤矿矿井主排水采用中央集中式排水,将井下涌水排放至地面矿井水处理站,部分地面雨水及锅炉房浓水等通过地面管路也排放至地面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中主要超标污染物为SS,COD及氟化物等。金鸡滩煤矿风井工业场地建有1座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4400m3/h,共三期。一期、二期采用“预沉调节池(投加除氟剂)+混凝+重介速沉+V型滤池”处理工艺,三期采用“预沉调节池(投加除氟剂)+除油+混凝+重介速沉+V型滤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的矿井水首先回用于矿井及选煤厂等,富余量送往榆林市榆阳区金麻片区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的输配水管网综合利用(由管网统一调配进行综合利用),煤泥统一运输至矿内选煤厂原煤储存场。拟建设四期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改造项目和清水V滤及消防水池。清水V滤及消防水池共1套,扩建规模为1200m3/h,清水系统采用“V型滤池”工艺进行处理,计划2025年11月投入运行;四期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改造项目扩建规模为4800m3/h,采用“预沉调节池(投加除氟剂)+重介速沉+V型滤池+袋式除油过滤器(可超越)”组合工艺进行处理,计划2026年12月投入运行。金鸡滩煤矿生活水处理系统主要包含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深度处理系统(生活水)、日用消防泵房、余热利用车间等。
本次招标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金鸡滩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矿井水处理站运营范围:以矿井污水处理站运营为主要服务内容,其中包含现有的一期矿井水处理站改建、二期矿井水处理站扩建、三期矿井水处理站改建、矿井水外排系统、疏干水应急水池和拟建的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改造项目、清水V滤及消防水池等所有设备设施(含矿内输水管线)及建筑物的运行、维护、维修(包含大修)、保养,保证矿井水处理后能够达标。生活水处理系统运营范围:以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为主要服务内容,其中包含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深度处理系统(生活水)、日用消防泵房、余热利用车间等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包含大修)、保养,保证生活污水及生活饮用水处理后能够达标。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服务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
2.6 服务期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先签订一年,如招标人有继续服务需要且每年考核结果为优秀后,可续签下一年运营合同,不具备续签条件须重新招标)。
2.7服务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方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满足招标方实际需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环境保护、环境工程专业)。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近5年内(具体以截止开标时间推算)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军采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7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单个项目处理水量≥20000m3/d的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服务内容、合同签订页。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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