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惠]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含铅废物委托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铸板废料、废板栅、废铅屑等含铅危险废物,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废旧物资回收价值,并将危险废物进行合法合规处置,规避公司环保风险,需进行含铅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采购。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含铅废物委托处置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含铅废物委托处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含:HW31(384-004-31),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总量不低于5万吨/年, 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2.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包含含铅类危险废物),委托运输需提供投标方和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运输合作协议; 3.装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4.运输单位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属地环保部门受理危废转移申请完成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危险废物转移接收批复许可。 6、供应商至少具备1个2025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业务协议合同日期为准)已办理过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业务协议合同和发票(材料均需业务关系对应)。若山东省外的供应商,还需提供双方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批复的跨省危险废物转移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例如:白名单企业的跨省业务的转移联单等)。 7、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 9、供应商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关于以下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被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被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或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子公司存在诉讼纠纷的; (4)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存在相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情形的)的(相关供应商均作无效报价或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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