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DLQ2025HW109026 | 项目名称 | 商品混凝土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包件1供货周期2025年10月01日至2026年09月30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2.1 项目概况 | 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房建工程施工二标段: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齐临高速房建二合同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境内,项目总合同额1.014亿元。 根据项目工程施工需要,计划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用于项目工程施工使用 。供货地点是齐河至临清高速房建二合同项目各施工现场(临清服务区、康庄收费站、菜屯收费站)。 | ||||||||||||||||||||||||||||||||||||||||||
2.2 采购范围 | 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房建工程施工二标段: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本次预计采购各型号商品混凝土24158m³,用于项目工程施工使用。本次报价包含混凝土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检验检测费用及票据贴息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包件1: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限制所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2. 报价人为材料生产商,应具备: (1)提供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2)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 |
|
财务要求 |
包件1:
无。 |
|
业绩要求 |
包件1:
无。 |
|
人员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包件1:
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 2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 2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未列入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失信供应商列表且未在处理期内;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
|
其他要求 |
包件1: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通过企查查(https://www.qcc.com),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
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上一篇 [山东港口]山东港口医养集团青岛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移动无影灯、口腔种植器械套装、光子治疗仪、CBCT采购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下一篇 [华鲁集团]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斜管填料(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