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集团]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斜管填料(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山东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斜管填料(二次)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谈判。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斜管填料、V型滤池材料、非标设备、非标加药设备、碳钢罐和玻璃钢罐采购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内容: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本项目设计规模为6.12万m3/d。根据项目进展要求,需要采购斜管填料、V型滤池材料、非标设备、非标加药设备、碳钢罐和玻璃钢罐。投标商必须按照技术规格书(附件01-1技术规格书)、招标要求和附图分别列出各设备的组成,包括各元件、材料的详细规格、型号与产地等,以备业主与评标人审评。 本项目(二次)分1个标包:包1为斜管填料采购,包含材料供应活动中的产品、运费、税金、运输至指定地点、材料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售后服务、因付款方式及业主付款不及时产生的相应资金成本等全部计费内容。建议供应商进行实地踏勘,充分考虑各项不确定因素。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1(斜管填料)营业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材料、填料、滤料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类似内容(至少满足其一); 3.2若以分公司作为投标的主体,请出具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 3.4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业务的能力; 3.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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