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欣]智慧共享充电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智慧共享充电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设施项目招标人为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智慧共享充电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设施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平台建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计划应用设施建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建设数量占比约14%)、枣庄市(建设数量占比约36%),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数量占比约50%),具体数量占比以实际为准。 4.2建设规模: (1)建设智慧共享充电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围绕新能源车主、运营企业、政府部门三大核心角色,构建多样化业务场景,并匹配相应系统。各角色通过特定场景与系统实现功能,满足充电停车、场站管理、政府监管等需求,形成完整服务体系,推动平台高效运作。整合充电设施、停车资源等信息,为车主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车主可通过平台智能化引导充电和停车,实现预约、导航和在线支付等一系列功能;为运营企业打造停车充电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充电设施的远程监控、故障诊断、运营调度和数据分析等功能,助力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为政府部门搭建监管平台,提供新能源车充电用电数据、安全数据等,为相关政策制定、交通管理和安全监管提供决策支持。 (2)建设新能源汽车直流快充电场所,主要服务于新能源重卡车、新能源公交车辆和新能源社会车辆。充电设施数量规划如下:约160把新能源重卡超快充电设施(枪)、约220把新能源公交车超快充电设施(枪)、约60把新能源社会车辆充电设施(枪),具体以实际为准。 4.3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后期改造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保修及手续办理、平台建设及运维管理及项目运营等工作。 4.4项目建设期:180日历天。 计划设计工期: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 计划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开始运营,运营期7年。 4.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3.1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类似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2-2024年,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满足资格要求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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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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