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XJNH-D2025120657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办公地点位于昌吉市硫磺沟镇。矿现有合同制员工820人左右,外委施工人员159人,共计979余人,招标方人员基本居住于昌吉市市区范围内,执行四六制及大班出勤制度,四六制小早班乘车人员约180人,大班乘车人员约300人, 四六制中一班乘车人员约180人,四六制中二班乘车人员约180人,四六制夜班乘车人员约150人。招标方现租赁通勤车10辆,用于满足招标方员工上下班通勤及其他活动的通勤运输服务 。
招标方租赁投标方提供手续合法齐全、45座、国五排量及符合以上标准客车10辆,并按招标方要求车身喷招标方公司全称和LOGO, 由投标方进行日常运营服务。招标方根据合同 约定金额按每月结算费用,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租赁车辆服务。车辆租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驾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险、车辆年检费、维修费、保险费、加油费、运管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引致的车辆、乘坐人员及驾驶员损失)处理费以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详见技术规格书。
2.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具备服务条件(通勤车租赁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服务质量:符合《通勤车租赁及服务技术规格书》要求
2.6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及分项报价,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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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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