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运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本招标项目为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运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项目名称),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运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运营期通航安全技术评估和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项目船舶航行及靠离泊试验研究及30万吨级和15万吨级油轮卸货过程的兼容性安全评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人员要求:项目参与人员应至少包含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2名具有甲类无限航区船长,其余项目参与人员应长期从事海事风险评估、海事管理及海事法律法规相关业务。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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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