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2025年互联网出口收敛数通类设备采购(一期)专项招标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SNWZ-D020000110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1 |
园区汇聚交换机(24口万兆光) |
台 |
33 |
86.7138 |
兖矿能源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
是 |
园区汇聚交换机(48口千兆光+万兆上行) |
台 |
4 |
7.4148 |
||||
高配路由器(不低于8槽位) |
台 |
2 |
35.718 |
||||
集成交付(含辅材) |
项 |
1 |
50 |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或相关企业质量认证标准,并能够保证产品生产制造的合法性、使用过程的安全性、操作技术的可靠性。
3.4.2021年1月以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5.投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授权代理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配送及服务能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授权资料,提供代理资质,同时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相关的资质,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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