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615缸盖最终清洗机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615缸盖最终清洗机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615缸盖最终清洗机更新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通过实施615缸盖最终清洗机更新项目,满足615缸盖清洁度和干燥度质量要求,确保出口发动机的质量,保证615发动机耐久性和可靠性。如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进行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原厂服务费及相关配件、随机资料、保险、税费、运杂、安装调试、与其他专业配合、配合办理政府验收手续(不限质监验收、消防验收、环评及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等)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 3 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 3 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名单,且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5.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6.拟投标人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近3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7.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8.公司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9.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招标文件所有设备、专业技术等要求的能力; 10.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资质; 12.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4.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5.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 1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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