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 项目编号 | SDGS-LY-2025-4159 | 项目名称 |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施工图设计项目(路基路面)设计劳务 | 
| 项目所在地 | 潍坊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 |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后5个月,具体工作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2.1项目概况 |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项目起自潍坊市昌乐县济潍高速,途径昌乐县、安丘市,止于安丘市规划的潍邹高速,路线全长21.050公里,路基挖方195.39万立方米,路基填方475.66万立方米;大桥1163米/4座,中桥280米/4座,涵洞76道;互通立交3处(其中枢纽互通立交2处,一般互通立交1处),分离立交293米/2处,通道14处,天桥5座;匝道收费站1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 
| 2.2采购范围 | 拟采购本项目路基路面专业相关设计,设计劳务单位需派遣路基路面专业劳务人员协助项目组完成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项目路基路面专业设计劳务服务工作。需劳务人员5名,预计工作时间5个月。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各包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库内合格的供方单位。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合格供方单位。未在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库内的供方单位请在采购公告结束前联系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完毕入库手续,未入库或入库未成功的单位不具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入库业务咨询电话0531-68939726。 |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劳务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需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 其他要求 | /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 1 个包段,且允许中 1 个包段。 | |
| 3.3 |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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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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