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锅炉专项招标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SNWZ-D020000028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段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接受代理商 | 
| 1 | 锅炉 | 台 | 2 | 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后390日内交货 | 否 |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方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 A1 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A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火力发电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重大涉诉经济、行政及刑事纠纷案件;
3.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将以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投标方不在山东能源集团失信名单范围内;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近五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方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6)不得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5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该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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