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工程车辆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项目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XKYS-D2025130652
2.3项目概况:
矿井自备车辆不足,为应对极端天气、市场波动及淡季滞销等特殊情况造成的煤炭落地,急需实施工程车辆(自卸车)租赁服务事宜,以确保矿井正常生产经营。
2.4招标范围:矿方有车辆使用需要时,租赁工程车量(自卸车),将落地煤由装车点转倒至煤场、201栈桥下、矸石山等地点。
具体要求见下表:
| 标段 | 分项 | 服务地点 | 暂估工程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备注 | 
| 1 | 自卸车 | 煤场范围内(包括201栈桥下) | 50万吨 | 1.1 | 含税 (税率9%) | 
| 自卸车 | 煤场至矸石山 | 76.4万吨 | 1.25 | ||
| 说明 | 1.租赁费用包含合同期间租赁车辆的租赁费、车辆维修费、人和车辆保险、油费及人工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提供符合文件要求车辆不少于7辆(载重大于50吨自卸车)。 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 ||||
2.5服务地点:榆树井煤矿
3.2车辆要求:投标人实际拥有或控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自卸车,能满足矿方车辆使用需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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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