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航天港商业液体火箭3#及附属厂房监理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本招标项目东方航天港商业液体火箭3#及附属厂房监理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招标人为山东海上商业航天发射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东方航天港商业液体火箭3#及附属厂房监理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4.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约9000㎡,主要建设内容有液体火箭3#厂房(主要包括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厂房最大跨度约46m,以最终设计为准)、气源系统(主要包括气源设备(最大工作压力约45MPa,以最终设计为准)、设备基础、配电等)、附属厂房(主要包括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厂房最大跨度约36m,以最终设计为准)以及室外附属配套等。 4.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及质量保修等全过程,服务期内所有建设内容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4.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4招标范围: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容为准的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4.5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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