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隔爆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公开招标(标段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隔爆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公开招标(标段二),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济三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用隔爆型锂离子蓄电池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203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兖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隔爆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公开招标(标段二)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2032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概述
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二标段采购量为3台。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率13%)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具体采购明细详见下表:
标段 |
序号 |
物料描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使用单位 |
要求到货时间 |
标段二 |
1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东滩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2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济三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六份相同或类似设备的销售业绩,且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2.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
3.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先到为准),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无偿解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于非正常使用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提供产品运行出现的故障持续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中标人仅收取正常成本费用。
(五)交货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六)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济三煤矿
2.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3.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产品运输方式不限,在将产品运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投标人需提供整机所有部件及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25倍。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相关信息。
(3)具有招标货物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有效资质证件。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间商、代理商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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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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