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工]中国重汽集团2025年营销宣传物料招标项目-(A包:展板_架及画面)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物料招标项目-(A包:展板_架及画面)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2025年营销宣传物料招标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中国重汽集团2024年营销宣传物料制作合同到期,品牌与市场管理部对各需求单位提交的2025年宣传物料采购计划进行了梳理,现对2025年营销宣传物料进行招标。详情可以在中国重汽官网下载项目招标公告。 如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进行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原厂服务费及相关配件、随机资料、保险、税费、运杂、安装调试、与其他专业配合、配合办理政府验收手续(不限质监验收、消防验收、环评及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等)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公司需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到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6)中标的投标人严禁弃标,弃标单位将进入中国重汽集团《违约单位名录》,禁止其参加中国重汽集团系统内所有单位招标。 (7)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8)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终止合同后3个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招标要求。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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