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本招标项目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阳市昊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此公告为二标段:医院精细化管理平台建设。 | |
| 5、预算金额:130.0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将信用信息报告同时绑定至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的“投标函信用报告附件及公示信息”位置,进行开标现场展示。信用信息报告未进行开标现场展示的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非网站查询界面),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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