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内燃机车维修,已经由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SNZB-TLWL-D202510181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内燃机车维修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内燃机车维修,需对4台DF4DD型内燃机车中修,1台DF4DD型内燃机车扩大范围中修。投标报价包括:部件设计、材料、检修、组装、协调办理过轨手续、改造、升级、调试、售后服务及税费等费用(具体技术要求以技术规格书为准),并负责办理前往修车点所需的相关货票、电报、押运手续。投标人能够办理铁路机车过轨相关手续,该车的过轨手续全部由投标人负责,中修、扩大范围中修合格后能够出具铁路局验收室签章的验收证书,符合机车年度鉴定要求,确保机车进入铁路接轨站作业。
2.4本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5日内,或机车达到维修点30日内。
2.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6付款方式:机车修理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出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有关资料,招标方按流程办理挂账,挂账后6个月按照合同总金额的95%采用承兑和转账的方式分批进行结算,剩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
2.7交车方式:均为承修方交车线交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具有铁路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铁路内燃机车中修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5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同型号或类似机车的大修或扩大范围中修、中修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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