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煤机规划截割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煤机规划截割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YKNY-D202510131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或鲍店煤矿)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构建基于采煤机记忆截割数据、综采工作面三维地质模型、工作面历史回采数据的智能截割数据库,研究多源数据融合的智能调控与截割算法,并通过对综采工作面智能截割过程操作数据进行分析,结合基于振动、电流等多参量的采煤机顶底板截割特征判据,通过顶底板截割特征判别算法,实现采煤机顶底截割模型及开采工艺的自动规划,进一步增强采煤机智能截割系统的准确性与适应性,解决当前采煤机记忆截割系统学习周期长、地质条件适应性差、操作步骤繁琐等问题。开展采煤机智能化及生产力提升方法的研究,持久优化采煤机智能截割效率,提高采煤工作面端自动截割应用效果,实现在综采工作面的常态化应用。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采煤机规划截割多源接入系统研制;2.采煤机规划截割多源融合方法研究;3.基于振动、电流等多参量的采煤机顶底板特征数据分析与系统开发;4.采煤机顶底板截割模型规划技术研究;5、采煤机开采工艺规划与调控策略研究;6、基于数据分析的采煤机智能化及生产力提升方法研究。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研究内容的现状调研、现场勘查、资料搜集、技术交底、整理数据,汇总成果进行验收、鉴定等。
2.4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前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单位,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证书,投标产品中所有需要煤安标志证的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个人职称证明。
3.2 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四、 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5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智能化采煤机项目)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采煤机电控系统现场应用证明。
4.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发票、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必须要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网上报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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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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