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5-3374 |
项目名称 |
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数据管理及可视化系统平台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济南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服务期 |
开发工期为3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中标项目资金,100%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数据管理及可视化系统平台采购项目,通过系统平台技术研发,推进主数据管理,实现各系统间主数据的同步一致;以可配置方式将数据以图形、图像形式进行可视化展示。 |
2.2采购范围 |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是主数据管理平台研发,实现主数据治理、主数据管理、模型管理、数据服务、系统管理等功能;标段二是数据可视化平台研发,实现数据源接入管理、数据集管理、数据填报、图表展示、仪表盘展示、大屏配置等功能。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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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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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标段一:供应商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自承担过至少1项与大数据处理、大数据管理系统开发相关项目业绩。 标段二:供应商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自承担过至少1项软件系统开发相关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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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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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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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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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要求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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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供应商须为在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注册并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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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1_个标段,且允许中_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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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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