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35kV干熄焦I、II线电缆存在的隐患,避免电缆绝缘击穿故障的发生,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实施能源动力厂35kV干熄焦I、II线沿银山路段电缆线路施工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35kV干熄焦I、II线沿银山路段电缆线路施工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为消除35kV干熄焦I、II线电缆存在的隐患,避免电缆绝缘击穿故障的发生,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实施能源动力厂35kV干熄焦I、II线沿银山路段电缆线路施工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出现中标后弃标、不履约合同或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名单(淘汰时间范围内),一票否决;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已注明否决项),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否决项) (二)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决项) (三)业绩要求(否决项):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至少有一项30万及以上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线路及相关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业绩,需提供承包合同,技术协议原件扫描件,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扫描件,并无具有法律责任的不良记录(须承担法律责任)。(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分包合同不予承认)。 (四)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否决项)。 (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决项) (六)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且被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否决项) (七)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伪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转包。 (八)招标方根据项目需求,可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单位装备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单位,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九)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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