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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电磁辐射监测仪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电磁辐射监测仪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电磁辐射监测仪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电磁辐射监测仪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货物的使用单位为东滩煤矿、兴隆庄煤矿、赵楼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或设备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电磁辐射监测仪公开招标,数量5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电磁辐射监测仪2台,兴隆庄煤矿电磁辐射监测仪2台,赵楼煤矿电磁辐射监测仪1台,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率13%)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本次招标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采购数量

使用单位

1

电磁辐射监测仪

详见技术规格书

2

东滩煤矿

2

电磁辐射监测仪

详见技术规格书

2

兴隆庄煤矿

3

电磁辐射监测仪

详见技术规格书

1

赵楼煤矿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三份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质保期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3、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或设备到货后18个月(先到为准),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投标方无偿解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于非正常使用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投标方应提供产品运行出现的故障持续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投标方仅收取正常成本费用。

(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1.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招标人后期所需标的物配套件中,涉及投标人自制产品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招标人。投标人需以《承诺函》形式明确上述内容,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2.投标人需提供整机所有部件及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25倍。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部件及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明确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信息。

(3)具有此次招标货物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相关配套电气部分具有相应合格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质证件(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间商、代理商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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