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东营财金清洁能源公司所属投运项目运营期保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星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利津县津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黄三角农高区泰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营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进行报名,并于2025年09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东营财金清洁能源公司所属投运项目运营期保险采购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招标内容: 东营星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合盛铜业分布式、市二中分布式、驾考中心分布式、涉案中心分布式)、利津县津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储能项目(含22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795/1600MWh储能场区、集电线路)、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项目(含500kV升压汇流站及外送线路、22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365MW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山东省黄三角农高区泰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项目(含210MW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购买财产一切险、财产一切险项下营业中断险、机器损坏险、机器损坏险项下营业中断险、公众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服务期限 东营星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合盛铜业分布式、市二中分布式、驾考中心分布式、涉案中心分布式)服务期限为2026年2月2日至本次招标首次投保项目服务期限(与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项目保单终止日期一致); 利津县津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储能项目(含22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795/1600MWh储能场区、集电线路)服务期限为2025年10月29日至本次招标首次投保项目服务期限(与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项目保单终止日期一致) 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项目(含500kV升压汇流站及外送线路、22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365MW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服务期限为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 山东省黄三角农高区泰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项目(含210MW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服务期限为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期满,招标人依据项目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时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 |
5、预算金额:469.3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各保险公司(集团)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承诺函或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相关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工作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③若为联合体投标时,仅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进行投标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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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