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4#车间行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电动欧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取证等(交钥匙工程),满足4#车间工件转运、吊装需要。共2台10吨、1台3吨行车.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4#车间行车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内容:电动欧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取证等(交钥匙工程),满足4#车间工件转运、吊装需要。共2台10吨、1台3吨行车.主要技术参数与项目联系人获取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且具有完成本项目内容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4.投标人满足技术、质量、资金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 5.投标人需执业两年以上,近两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暂停或取消招投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不接受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信息平台中,存在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的投标人参与投标;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接受投标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为招标人员工及其亲属等投标人参与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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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