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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烟台高新城市更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信息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烟台高新区信息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9-370671-04-01-855876),招标人为烟台高新城市更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烟台高新区信息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烟台高新区火炬大道以南,海天路以东。 4.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海天路以东,火炬大道以南,菊花山路以北,状元路以西。包含工业厂房、地下车库及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2.2米,最大单跨跨度约24米。 4.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24个月内完工,其中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工程施工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22个月内竣工(22个月内含办理完成竣工备案手续)。 4.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等有关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主体结构达到烟台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标准。 4.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包括完成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交付、保修等工程总承包。 4.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7计划投资额:约为人民币275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担任过投资额或合同额≥22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19200㎡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
    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上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⑤拟投入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注:
    ①项目组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执行。
    ②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具有投资额或合同额≥22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192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投标人业绩与拟投入项目经理业绩不得为同一份业绩。
    3.5 其他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作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分工。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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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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