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杨家坪矿井工程施工监理
2.2 项目编号:SNZB-XBKY-D2025010326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矿井及选煤厂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含电力工程)全部三类工程施工与验收,至整个项目移交生产全过程监理;以及工程保修阶段监理;矿井及选煤厂相关零星工程监理。
2.4 工期/服务期
65.6个月。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矿山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矿山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需提供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总监无在监项目;
3.4 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名单;
3.6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集团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新建或改扩建300万吨/年及以上井工煤矿建设项目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对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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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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